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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召开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2-05-16    点击数: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各位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今年3月24日,市政府印发了《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达州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实现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助力达州建筑行业做大做强做优意义重大。4月28日,市政府又研究了《达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十条措施》,成为我市因城施策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行动。下面,我将两个文件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向大家做个总体介绍。

一、建筑业《若干措施》出台背景及内容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环境不断优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但是,建筑业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标准化程度不高,与达州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建设幸福宜居中心不相适应。因此,市政府制定了《若干措施》,将进一步优化建筑产业结构,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现良性发展。

《若干措施》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企业开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和强化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政策措施。其重点为:

一是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引导建筑企业加快数字建造新技术应用,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逐步实现降碳目标。到2025年,全市城镇规划区内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达到100%,其中一星级建筑占比80%;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50%以上。

二是强化科技质量引领。加大新技术的集成与运用、加强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建设,政府性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方式。对获得省级、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授牌的企业,以及获省级、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优秀建筑企业奖的,将分别给予奖励。

三是加快骨干企业培育。支持建筑企业向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于一体转型。力争到2025年培育30家工程总承包以及50家专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对新晋升高等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四是营造更优发展环境。加快建立建筑产业联盟,既支持本地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和国际市场,也支持市外高等级资质企业到我市成立全资子公司。相关建筑企业到达州发展的,给予政策补贴。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和企业诚信数据档案,推动信用评价在招投标中的运用,严格工程预结算管理,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

二、《房产“10条”》出台背景及内容

今年以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明确提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全国包括郑州、兰州、昆明、重庆、眉山、资阳等在内的80余个城市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对达州而言,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提升,青年人、新市民住房问题显得较为突出。通过政策支持,更好的满足他们合理购房需求,显得十分必要。市政府出台《房产“10条”》,就是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刚需群体破解居住难题,实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一是利企方面,从优化供地、简化手续、减缓企业资金压力等方面,明确新出让的商住经营性用地,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价款按规定比例在一年内分期缴纳。根据企业信用实行预售监管资金差异化管理,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尤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  

 二是惠民方面,金融机构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满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明确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域内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房的,视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利率,同时贷款额度可提高1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贷款为子女或父母在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实现公积金互助。在中心城区购房的,公积金可按比例留存后实行“又提又贷”。同时,我们鼓励开发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新青年、新市民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房,以及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优惠。通过给予预售监管资金、信用加分的方式,支持房地产企业实行交房即交证,打消购房户“办证难”的顾虑。

《房产“10条”》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下一步,我市还将配套出台深化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的措施,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让购房者买得放心、住得安心。

关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两个《措施》的主要内容我就简要介绍到这,谢谢大家!

 新闻发布会媒体提问及答案

 问题1:《房产“10条”》中提到利企措施中有一个内容是降低竞买保证金和延长缴款期限,请问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市自规局副局长牟成通回答)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当前,我市中心城区经营性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均按不低于起始价的30%确定,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总额50%的首付款,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缴清(不计息)。为促进达州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平稳健康发展,减轻企业拿地的资金压力。下一步,我市中心城区经营性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价款缴纳时间调整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总额50%的首付款,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不计息)。

 问题2《深入推进达州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建筑企业而言,具体有哪些实实在在的利好政策?(市住建局建管科副科长彭晓回答)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既然是实实在在的利好政策,我这里先列举几个数据,10万、100万、350万、500万。下面我具体解读一下:

在企业培育方面突出“2个”鼓励:一是鼓励企业混改,支持甲级企业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二是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对新晋升为甲级以上总承包资质和公路等11项紧缺专业总承包乙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金融支持方面突出“3个”探索:一是探索建筑企业依法通过保函等方式进行融资;二是探索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凭施工许可证等材料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三是探索将应收账款债权作为质押贷款。

在企业扶持方面突出“4个”支持:一是支持企业积极承揽业务,对新入统的建筑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入统企业,以上年产值为基数,每净增建筑产值1亿元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二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根据省外产值情况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三是支持高资质企业来我市发展,并将低等级资质分立至在我市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市外迁入我市注册的建筑业相关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至350万元的奖励。四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和优秀建筑企业奖的,给予2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

我们希望通过真金白银的支持措施,帮助建筑企业更好发展,谢谢。

 问题3:除了刚刚发布会中提到的一些政策,公积金使用政策放宽还表现在哪些主要方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副科长陈果回答)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这次《房产“10条”》措施中,我们提出调整房屋套数、贷款次数认定标准,简单地说,就是“三不一没有”。即不认房屋套数、不认住房商业按揭贷款次数、不认达州以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只要在本市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在达州市购新建商品房,就可以向达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购房贷款。

没有在达州市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如果在达州市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贷款已还清的,若果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第二套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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