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主动公开 > 部门动态 > 正文

达川区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存在的问题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2-07    点击数:

一是“大执法”机制尚未健全。由于目前没有出台《社区矫正法》,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管理方式弱化,矫正措施不强,部分矫正人员不配合教育管理,从而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大格局”体系尚未形成。普法责任主体之间联动不紧密,各自为政,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长期以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司法行政部门主导、各成员单位配合参与的组织架构,由于对各类普法组织者的工作定位不准、责任划分不明,以至于各方抓普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责任意识不强。

三是“大建设”要求尚未落实。因政策、资金等问题,现只有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已相对完善,仅有少数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个别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已建成,网络、热线平台也未能全面铺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信息化建设普及程度还不够,司法行政指挥中心面临资金缺乏、场地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