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重点用于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司法行政其他基层业务经费预算。加强对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一是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民事、申诉案件、刑事、重点群体等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施意见》出台后全区共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717件,提供法律援助5864人次。二是法律援助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咨询、申请、审查、办理等案件办理及服务实现规范化,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当日申请,当日即受理、审查,法律援助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三是法律援助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作为民生工程,在经费保障方面明显增强,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
(三)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认真落实会前学法、专题学法要求,2018年全区共开展会前学法900余次,专题学法1100余次,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32次,区委常委会专题学法20次。二是集中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持续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组织集体学习、自学法律法规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与自身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已推荐上报管村镇等6个单位为市级法治示范单位创建,葫芦乡等12个单位为区级法治示范单位创建。严格执行示范创建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对已经命名的区交通运输局、区蚕桑局、区民政局等33个示范创建单位及时开展工作督查,巩固创建成果。
(四)深化律师制度。一是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了“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大检查”活动,共组织大检查3次,有效提升了法律服务执业为民理念,促进规范执业。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引导广大律师为各级管理部门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各级管理部门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三是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做好已有领域法律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全区律师自觉把执业活动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律师业自身发展融为一体,将法律服务触角向高端业务领域拓展,同时,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律师行业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6家,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74件,办理民事代理564件,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96件。
(五)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抓好三大平台建设。新建实体平台: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三里坪、亭子、河市等重点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三里坪雷音铺村、河市成都村等重点村(社区)建起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扩建网络平台:以“达川司法”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和人民调解员微信群为依托,链接“12348四川法网”,共享网上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贴近基层群众需求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搭建热线平台:对接市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年共接受咨询1504人次。二是抓好服务项目整合。推行实体平台“3+X”建设模式,引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律师、公证、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拓展职能,采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工作方式,实现“一窗办多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度保证,由自选变必选。突出领导责任,提出建立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其他领导结合分管工作抓,办事机构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普法责任制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二是积极行动,由“一家”变“大家”。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考核主体,并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三是效果裂变,由眼下变长久。强化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选派业务能力强的法官、检察官进企业、走基层、见群众,以身边人身边事传播法律知识,调处矛盾纠纷;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配合交通、税务等执法部门,以电视“阳光执法”节目为依托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七)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做好工作保障。统一印制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的工作文书,规范台账制作归档;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因地制宜,盘活闲置建筑,合理分配资源,依托司法所阵地,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社会神经末端延伸。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素质。定期不定期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班,围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等职能,注重思想政治建设,以授课为主,自学、分组讨论与授课结合,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三是完善业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以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为契机,发挥一站式、窗口式作用,为群众提供一条龙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对有特殊困难群众实行上门服务;同时严格规范执法活动,严格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行为,协助落实困难补助,办理低保待遇等,解除困难人员后顾之忧。今年,我局被市司法局表彰为2017年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三里坪司法所、翠屏司法所等10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
(八)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库建设,培养储备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家视野的高素质涉外人才;积极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业务促进平台,加强与涉外企业和商会的联系交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相关平台建设正处于沟通衔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