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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煤监局三举措确保煤矿 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3-01    点击数:

​一是强化宣传。组织辖区煤矿监管人员深入学习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监察局的相关要求80余人次,分片区召开座谈会9次,到矿宣讲20次,宣传覆盖率100%。重点向煤矿企业宣传隐患整改及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和程序,消除其为尽快复工复产而忽视隐患排查整改的侥幸心理。

二是规范程序。按照煤矿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方案,明确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必须达到33个大项的标准、按照“企业自查—复产申请—复产验收—企业整改—整改复查—逐级审签”程序,在煤矿企业自查合格并提出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煤矿监管人员和行业专家开展联合验收。

三是落实责任。为保证验收质量,坚持“验收合格一个,同意恢复一个”的原则,做到宁紧勿松;资料检查做到点面结合,对井下作业点的现场检查,检查路线必须覆盖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坚持煤矿复工复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验收人员严把验收关,杜绝擅自降低门坎、降低标准和不负责、不深入,走形式、走过场等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截至目前,辖区22个煤矿隐患整改结束6个,查处隐患39条,整改到位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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