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财政局认真开展耕地占用税评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简称《耕地占用税法》)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耕地占用税法》的顺利实施,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政方针,根据川财税函〔2019〕4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耕地占用税的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工作由我局牵头,区税务局、国土局配合完成。为发挥财政职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我局高度重视耕地占用税评估工作,在评估工作中,积极协调,多次同税务、国土相关工作人员开会讨论具体事项,积极主动与区政府和市财政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征求区内省人大代表意见以及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后,最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形成了评估意见及评估意见表。
从当前看,《耕地占用税法》既是党的十九大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重要体现,又是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保护;从长远看,通过考虑一段时间相关情况的变化,既能够使当前经济发展与对土地需求的和谐统一,又能为以后耕地的保护、当地经济的发展留出空间。本次评估工作基于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双重需要,既考虑当下又着眼未来,对我区耕地保护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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