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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社保局“四举措”开展风险自查行动

来源:区社保局     发布日期:2019-06-19    点击数: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召开了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自查工作的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了检查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在自查工作开展期间,多次开会调度,听取自查进展情况,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一是根据专题会议精神和专项检查要求,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审计稽核股,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推进自查工作。二是明确了各股室所负责的具体工作任务。三是要求所有股室对照分解后的风险防控专项检查表,结合本股室具体业务严格逐项开展自查工作。

三、开展检查行动

按照自查工作分工要求,各股室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对照专项检查表进行问题查找和梳理,并填写《达川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现场自查问题台账》,审计稽核股将自查情况汇总并撰写了自查报告。

四、消除风险隐患

各股室针对《达川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现场自查问题台账》所列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部分可解决问题已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的已向上级部门汇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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