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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司法局优化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8-13    点击数:

一是大力推进“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采取“1+1”、“1+2”模式,选派94名律师、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为全区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农民夜校、院坝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为村民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收到了明显成效。共为贫困村(非贫困村)起草、审核、修订村社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91条,为村社及群众提供法律意见76条,代写法律文书195份,审查合同42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

二是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定期对全区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资质、遵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年度业务开展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审查,全面掌握行业情况,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力度,促进法律服务行业水平不断提升。畅通投诉建议渠道,严格依法查办对法律服务行业投诉案件,规范执业行为。

三是不断加强乡村调解员队伍建设。将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信息录入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全面掌握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情况,及时增补并更新台账,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指导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乡村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操守,增强人民调解员责任感。同时,针对我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无经费保障,其调解员均系兼职的现实问题,积极争取政策,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最大限度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今年4月,落实2018年度人民调解个案补贴50余万元。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我区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54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54个,村调委会597个,社区调委会8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4个,其他调委会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特别是有政法专编司法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调委会,调解员人数较多,并与派出所、法庭联系紧密,均能快捷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区司法局为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乡村因土地流转、生态环境治理、征地拆迁等出现的矛盾纠纷,完善区、乡镇、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网络,积极探索“警民联调”、“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实行人民调解月报制度,构建矛盾纠纷研判预警机制,及时有效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区各级各类调委会年均调解矛盾纠纷约8000—10000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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