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达州市达川区恒发石材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达川应急〔2020〕98号
达州市达川区恒发石材厂: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达川疫防指办〔2020〕19号)和《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春节后煤矿企业、煤炭洗选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办〔2020〕1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整治期限
即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止。
二、工作要求
(一)企业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期限内不得组织生产,只允许进行矿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矿区排水设施、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机电设备维修保养等与复产有关的准备工作。
(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毕后,向我局报告申请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达州市达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