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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应急局     发布日期:2020-05-26    点击数:

达川安办﹝2020﹞5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号)、《关于全面抓好全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第二阶段各项任务落实的通知》(川安办〔2020〕28号)和《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安办〔2020〕5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明确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

2.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地区和行业差异,在整体要求范围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各类清单,并随着新业态、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以及管理要求等的变化而适时调整完善。

3.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紧密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将清单制管理与各责任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隐患、汲取事故教训严格问责追责、加强基层和现场管理相结合,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质增效。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在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2021年巩固成果、持续推进。通过实施清单制管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构建和夯实安全生产各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体系,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以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经济总量“冲刺4000亿”、城市规模“建设双300”,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按照包含但不限于要求,分别制定“三大责任清单”。

(一)党委政府制定《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

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其他党委领导的共同职责和相关党委领导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其他政府副职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园区管委会参照执行。

(二)部门制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包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清单(明确同一行业涉及的多个部门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部门内部的监管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内设机构的正副职及每个岗位人员的职责清单)。

(三)企业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清单》《消防管理清单》)等。企业的清单应分层级涵盖董事长、总经理、各副总经理(总工、安全总监等),企业各管理部门(处、科)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各车间(二级厂、矿)主任(矿长)、副主任(副矿长),班组长,一线岗位作业人员。“三大责任清单”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基础清单,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可对清单参考模板的清单数量和内容按照包括但不限于的原则,以“3+N清单”的模式进行拓展。

三、进度安排

截至目前,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全面完成清单模板制定各项工作。我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推进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清单(2020年5月—2020年8月)

安全生产清单的制定,实行区、乡镇(街道)分层、分级、分类制定。

1.党政层面:各乡、镇(街道)、园区参照省安办印发《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和《关于建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度的通知》(达川委办〔2020〕38号),制定本地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发布后10日内向区安办报备。

2.部门层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包括达川安办﹝2020﹞66号文件试点部门之外的民政、自然资源、水务、卫生健康、人防、林保中心、广电7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均要参照省安办发布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清单参考模板(1.0版)和行业部门(单位)内部的监管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分别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各部门内部的监管责任清单。发布后10日内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备。

3.企业层面:全区各企业均应参照发布的企业清单参考模板(1.0版),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的清单。发布后10日内行业监管部门报备。

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加入QQ群:534367237,乡、镇(街道)加入QQ群:634235704,区安办已将省安办发布模板公布在群内。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20年9月—2020年12月)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消防救援、教科等部门(单位)和各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全面落实党政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责任,加快推动行业领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由被动事后应对到主动事前防范、精准预防的转变。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1年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消防救援、教科等部门(单位)和各企业总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针对制定和推行清单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清单内容,强化事故防控,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做好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所属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重点围绕清单编制、实施等关键环节,以及重要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晰清单制管理的核心要义,指导所属行业领域和企业扎实做好清单制定、推行、实施等等具体工作。消防、特种设备领域和电力企业的清单制工作专题部署和业务培训,分别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信局牵头组织开展。达川区清单制管理工作部署和培训工作,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级行业监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中各规模以上企业要自行组织组织开展好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全面抓好清单制定和推行实施

各地各部门应急办(安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按照省上制定发布的清单参考模板1.0版(详见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专栏),结合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列出时间表、任务图,顺排工序工期、倒排工期,按照“分层分级、到岗到人”的原则,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清单制定工作。针对现有清单参考模板未覆盖到的行业领域企业,区级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积极和市上对接,做好具体指导服务,参照工贸行业领域模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建立简洁务实、科学管用的责任清单。各类企业要高度重视责任清单制定实施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组织全员参与,结合实际,聚焦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把主要风险因素精准辨识出来,把各类隐患问题全面排查出来,把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精准制定落实下去,分解到各层级、各环节、各工序,明确到具体岗位,实行“一岗一责、一人一单”,做到风险明、职责清。

(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全区各企业要主动示范引领,加快推进责任清单制定实施,带头抓好清单制管理工作,当好模范、树立标杆。各相关部门要在统筹抓好清单制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每个行业领域不少于3家的要求,选定一批清单制管理工作示范企业,作为本行业领域清单制管理示范企业。在选定企业时要及时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不得与市级部门的示范企业重叠,名单确定后于5月28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科学规范督导检查和分类指导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区安委会将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有力,安全生产效果明显的,在企业融资及政策支持上予以优先考虑。7月底前,市安委会将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清单制定管理工作专项督查检查,对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动不力、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五)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

各地各部门(单位)发布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通过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地方媒体等主动公开(除保密事项外),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围绕清单制管理工作大胆实践、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总结一批清单制管理工作中的创新方法、鲜活经验和亮点工作,发送至邮箱:1016135385@qq.com。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于2020年8月10日前总结工作推进情况,12月10日前总结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雷涛,联系电话:18881858237。


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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