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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杨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达川区杨柳街道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柳街道     发布日期:2020-08-10    点击数:

达杨办发[2020]65

各村(社区)、街道各中心(办):

为了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加快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达川府办函〔2020〕61号)文件精神,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达川区杨柳街道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10日

    达川区杨柳街道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加快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达川府办函《达州市达川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达川府办函〔2020〕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升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将节水社会建设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粗放用水向高效用水、过度使用向主动节约的根本转变,增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参与的三大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到2022年,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全面建成。用水总量控制在12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控制在50立方米以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达到8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9以上,城市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达到17%,城市节水器普及率达到100%,节水型社会建设基本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

(二)主要任务。完成区级各部门的要求,完成对应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四、职责分工

杨柳街道负责辖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根据区级各部门下达的节水指标,编制本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本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水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抓好辖区农业、工业、生活等领域的节水工作,完成各项节水型社会的硬指标,完成区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杨柳街道成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修刚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廖松川  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周旭东  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何明梅  宣传委员

             黎晓燕  办事处副主任

             吴   涛  综合办主任

             张雪梅  财政所所长  

             柏小梅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   旭  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温仕成  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

            周学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小艳  社区管理中心负责人

杨柳街道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519室,廖松川同志兼任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唐明清具体负责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办事处各中心(办)工作人员分工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的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水、人人爱惜水、人人节约水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目标责任。通过宣传,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引导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对节水型社会的改造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技术改进,推广节水设备,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顺利实施。层层分解任务指标,落实责任主体,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四)强化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水源污染和水环境恶化。加强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杜绝水源地农药和肥料等农业面源污染,严禁其他工业和社会污水污染排放,保障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安全。严格执行城市供水取水点水源保护规定,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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