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对照验收指标,全面查漏补缺,确保“七五”普法终期验收顺利通过。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 “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切实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三是强化“法律七进”活动,推进普法宣传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四是做好全国法治示范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三批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示范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