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贫困群众增收工作收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贫困群众增收工作收官的通知》(川扶贫发〔2020〕98号)要求,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现将做好贫困群众增收工作收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核准并完善国家系统和省大数据平台贫困群众增收工作数据
乡镇牵头,以行政村为单位,对照《贫困群众增收工作概览(样表)》(见附件),核实核准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就业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相关指标数据,数据采集时间统一为截止9月底,建立村级台账清单,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简称“国家系统”)中完善贫困户纯收入、就业扶贫系统数据,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简称“省平台”)中完善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系统数据,确保“账实相符”。此项工作10月18日前完成。
二、编制乡、村《贫困群众增收概览》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编制村、乡《贫困群众增收工作概览》。
(一)编制行政村《贫困群众增收工作概览》。以行政村为单位,主要依据录入“国家系统”和“省平台”中的相关指标数据。据实填报《XX村贫困群众增收工作概览》,形成一村一《概览》,将村《概览》报送所在乡镇审核,并存档备查。此项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
(二)编制乡镇《贫困群众增收工作概览》。乡镇收集所辖各行政村《概览》,再次基础上,填报《XX乡镇贫困群众增收概览》,汇总形成《XX乡镇各行政村贫困群众增收工作概览汇编》,报送区扶贫开发局审核,并存档备查。此项工作在10月23日前完成。
附件:1.贫困群总增收工作概览(乡镇)
2.贫困群总增收工作概览(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