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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春节“烧火龙”活动的温馨提示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9-02-12    点击数:

为了弘扬传统民俗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经请示上级同意,石桥镇将在2019年2月17日—2月19日,在石桥镇四个社区启动“烧火龙”大型民俗活动,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通告:

一、烧火龙时间

2019年2月17日—2月19日(农历正月13-15日),每天晚上的7:30—9:00(共三天)。

二、烧火龙的线路

后街社区:后街-中心卫生院-畜牧站--达巴北路-方吉街上段

红卫社区:农贸街-东升路-柳杨路-文化街-红卫路-达巴路-农贸街

梁子社区:?官昌街-派出所-邮局-兴发街-红卫路-新越商场-园丁街,?金桂街-柳阳路-万佳超市-邮局-兴发街-园丁街-派出所-金桂街。

列宁社区:列宁街-花市街-烟市街-大桥街-园丁街

三、烧火龙的注意事项

(1)、“烧火龙”一律使用统一定制的纸花,严禁自制、燃放石钵花,严禁私自制放烟花。

(2)、提高安全意识

1、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活动安全规定,自觉维护现场秩序,若遇突发情况,要听从现场执勤民警、社区干部及政府工作人员的提示和指挥,做到有序进入,安全撤离。

2、场镇各居民及商家必须在2月17日下午2点前自行清除烧火龙线路的街道障碍物。否则,将进行强制拆除。

(3)、遵守交通秩序

“烧火龙”期间,镇政府将对国道542石桥场镇段的车辆进行临时交通管制,驱车前往的市民请听从现场执勤民警的统一指挥,在刘家桥临时停车场(原收费站处)、油菜塝停车场和金虎家私后面的空坝内及红星广场大道两旁停车,不得在烧火龙线路的街道内停车。

(4)、管好个人财物

前往活动现场,不要携带包裹等物品,不允许携带刀具等各类违禁物品,携带拍摄器材的市民要注意个人财产安全。

(5)、注意人身安全

在现场活动进行中,观看人群要和燃放烟花保持安全距离,以免烧伤烫伤,不得相互推搡、拥挤、追逐。

(6)、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在“烧火龙”期间,一律禁止燃放孔明灯。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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