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乡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根据达川〔2019〕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木头乡易地扶贫搬迁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开展情况
木头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对照自查自纠七大类的问题,全方位多角度的对易地搬迁所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排查,共排查出3个问题,其中属于七大类问题1个,易地搬迁其他问题2个。乡党委政府积极对排查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解决,落实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分管领导及驻村帮扶领导要落实分管责任,时刻督促工作进度,确保排查的问题在整改时限内得到完满解决。
二、发现问题表现
(一)入住方面的问题。红星村6社潘传伟因在长期在外务工,房屋建成后未入住。
(二)复垦复绿方面的问题。新安村、清水村、红星村部分易地搬迁户房屋只是拆旧推倒,未进行下一步的复垦复绿。
(三)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红星村6社潘传伟因易地搬迁未入住,其易地搬迁补助资金未拨付。
三、问题整改措施
(一)对于潘传伟未入住的问题。乡党委政府、驻村工作组、红星村三方将联系潘传伟本人,做好思想工作,督促潘传伟尽快搬迁入住。整改责任人:唐文春,整改时限:4月20日。
(二)对于复垦复绿未完成的问题。乡党委政府安排脱贫办相关同志对全乡复垦复绿情况进行核查,对于未复垦复绿搬迁户加强教育引导,各村支两委将此项工作纳入每日的例行工作,每日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度,要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复垦复绿。整改责任人:冯裕安、杨忠成、唐文春,整改时限:4月30日。
(三)对于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待潘传伟搬迁入住,由乡脱贫办核查,报党委会研究后,进行资金拨付。整改责任人:龙雨行,整改时限:4月25日。
四、下步工作打算
乡党委政府将对照7大类问题举一反三,继续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的问题进行排查,对于已排查已整改的问题要进行核查检查,要确保问题得到真正的化解,对于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