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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平滩镇石峰村关于“学习强国”积分奖励办法通知

来源:平滩镇     发布日期:2019-05-27    点击数:

广大村民: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村人民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激发学习热情,提升全村文化建设的水平,打造“学习型党组织”,根据石峰村实际情况,现将“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奖励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村已注册“学习强国”和即日起(10日内)注册的石峰村所有村民(党员干部将此项学习效果纳入年终评比)。

二、奖励时间:每季评选一次(6 月底、9 月底、 12 月底、次年4月底)。

三、奖励力法

1、奖励前三名学员:每季学习总分排名前一、二、三名的学员。

2.奖励进步最快的两名学员:一季度的学分和下一季的学分进行比对。

3.奖励全年学习学分前三名的学员,不累积奖励,即奖励过的学员不再奖励。

4、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每年年底(12月31日)学分总分达不到1500分以上的将取消发展资格。能正确使用微信而拒绝“学习强国”的党员在支部大会上公开检讨,流出党员拒绝参加“学习强国”的,书面向支部递交认识,在个人档案中注明,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5、驻村工作队队员暨村支两委成员不参加年评、季评。

四、奖励标准

       奖励以第一名100 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50元的奖品为标准(备注:“爱心超市”奖品为主)。

      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作为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建设美丽石峰做出应有的努力。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石峰村党支部,具体业务咨询石峰村党建员黄仕珠(联系:15882975815)。

 

  附:

 

达川区平滩镇石峰村“学习强国”领导小组

     组长:王忠良

     副组长:胡兴雄  李波

     成员:丁福健  蒋启松 李学英 黄仕珠 暨各社社长

 平滩镇石峰村党支部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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