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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关于印发《大树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大树镇     发布日期:2019-06-18    点击数:

大树委发【2019】34号

镇级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树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大树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更好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实现机关干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政治理论、重大时事、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为重点,内容与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有机衔接,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12次。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委中心组成员按要求领学或发言,镇党建办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二)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一18:30为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日,注重以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业务技能、法律法规、工作交流等为重点,突出“人人上讲台、人人发言”原则,由党委副书记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习方案,报党委书记审定后组织实施,如遇特殊情况,以实际通知为准。

(三)坚持个人自学制度。全镇机关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用好“学习强国”、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深度自学,用学习成果创新推动工作落地落实。40岁以上的干部,每人每年写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每人每年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鼓励干部职工向各级各类媒体、刊物投稿,积极正面宣传全镇经济社会建设等各方面工作,稿件一经采用,按照稿件刊发的级别层次予以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工作制度

(一)注重统筹推进工作。各业务部门必须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意见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意见,半年有工作小结,年终有工作总结(分别是:1月30、6月10日、12月10日前交党政综合办公室),每缺一份材料扣部门负责人绩效100元。驻村干部每月下村时间不少于12天,包片领导每月下村时间不少于10天,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下村时间不少于8天,督促落实所包村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任务。镇驻村干部凡未按时落实的,视其执行态度、工作难易程度给予批评教育,督查到每次扣发工作绩效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

(二)落实“四责五讲”方法。严格落实区委“分工负责、一岗双责、负责到底、问责追究”要求,坚决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力的五条措施。凡因请示或汇报工作不及时而造成工作贻误的,经调查核实确定责任人,追究其相关责任。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含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服从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无故缺席者视为旷工,旷工一日扣绩效100元。

(三)实行干部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是指与到镇政府办事问询、电话咨询的服务对象接触、接受问询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必须及时予以解决,不得随意推拖;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当热情相待,主动指引联系,必要时应为其联系有关人员,相关人员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如有违者,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一次,扣当事人的绩效100元。

(四)严格上班工作纪律。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推诿,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外出,不得离岗、串岗。禁止在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棋牌、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镇纪委要加强上班期间纪律才督查,凡被点名通报的,一次扣发绩效150元。

三、公章及公文管理制度

(一)严把公章管理与使用。所有公章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管章人员外出,要指定人员代管,做好交接记录。所有公章的使用情况必须进行详实登记,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所有公章原则上均不外带,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外带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党政办登记后方能外带,并及时将使用情况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对违反公章管理使用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须承担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

1. 镇党委公章由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保管,由党委书记审核签批后盖章。

2. 镇政府公章由党政办负责人负责保管,由镇长审核签批后盖章。但涉及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党政同责事项和“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大项目合同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须报党委书记审签同意后,党政办方可盖章。

3. 镇人大公章由人大主席保管,人大主席审核签批后盖章。

4. 镇纪委公章由纪委书记保管,纪委书记审核签批后盖章。

5. 各部门公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重大事项必须先请示领导同意后,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盖章。

(二)严格收文办理。上级来文、来电和传真,由党政办统一负责签收、登记,及时报送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报请党政主要领导批阅后,党政办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分管领导或部门办理,不得延误(特殊情况在坚持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可电话汇报)。传阅人不得将文件随意抽出、留用,有密级规定的文件,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更不得向他人泄露。党政办负责跟踪文件运行情况,办理完毕及时收回办公室存档备查。所有的上级来文和本级党委、政府印发的文件,由党政办及时分类别汇总、分年度装订,统一归档保存,确保公文管理规范有序。

(三)严格公文审签。本级党委、政府的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以党委名义印发的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党委书记签发;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各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长签发。所有印发的文件,由党政办统一负责校核和编号,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得印发。

四、精减会议制度

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开会的原则,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次数,提倡开短会、开套会,提高会议质量。

(一)严格会议审批。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确定会议时间及程序、内容和参会人员。部门业务工作会议,经部门负责人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能组织召开。凡参会对象涉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须请示党委书记同意后方能召开。

(二)严谨会议通知。所有会议,一律由党政办归口通知,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通知开会。所有会议通知可采取电话+微信群相结合的方式,防止误通知、漏通知。涉及参加区上会议的,须请示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同时要以短信或微信告知参会人员确认,若参会人员未得到通知将追究通知会议的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会议落实。会议期间,党政办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部门会议由部门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镇上所有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四责五讲”要求抓好落实,对拒不执行工作要求或无特殊原因没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凡参加上级会议的人员回镇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会议内容,并提出贯彻意见建议,凡因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的,根据其后果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凡参加上级各种会议,由分管领导负责、责任部门落实,形成书面贯彻落实意见,按程序审定后上报。

(四)严肃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电话或书面请示会议召集人准假,否则视为无故缺席。对无故迟到早退、无故缺席1次,分别处罚现金30元、50元;全年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或无故缺席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扣发全年工作性津贴的10%,并由镇纪委对其诫勉谈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将手机置于关闭、振动或静音状态,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在开会期间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在会议室内抽烟,并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一经发现,每次处罚现金50元。

五、考勤及请休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上班考勤工作由镇党政办组织实施,每周汇总一次,镇纪委书记做好出勤考核督查。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时间(9:00—12:00上班,13:00—17:00上班,19:00由镇纪委抽查“走读”现象)。严格上班签到制度,全体工作人员每天上午9:10前在党政办集中签到,超出时间者为迟到,无故不签到者视为旷工。严格实行机关干部去向公示制度,工作日干部去向需通过公示牌对外公示,一般干部去向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去向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去向须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二)请休假制度。严格执行《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办法》(大树委发〔2019〕20号)文件要求。

六、值班制度

(一)防汛期间值班由水管站驻派人员将名单公布在镇综合办公室外门旁,值班领导必须指派1-2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负责当晚值勤和接听电话。

(二)周末及节假日安排1名带班领导,1名值班领导,2-5名机关干部值班。节假日各部门要安排人员值日,并将名单报综合办公室,且考勤由当周的值班领导负责。值班人员负责记载值班情况,并向下轮值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本。

(三)值班人员应负责处置当天的突发事件(节、假日期间负责政府机关日常事务);做好电话等信息传达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遇到突发事件时,负责调度处置应急事件的人员和车辆要尽快赶到出事地,做好调解和平息工作。

(四)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不定期抽查值班情况(见面查、电话查),凡值班未到岗的一次扣绩效100元,迟到一次扣绩效50元、早退的一次扣绩效50元,被市、区督查通报应加倍处罚。凡值班时间信息传达有误或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财务后勤制度

(一)严格经费管理

1. 严控公务接待费。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原则上由各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口接待。需用餐时,应报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负责人填写《公务用餐审批单》后方可安排,陪餐人数和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做到“三单合一”。

2. 严控差旅费。干部开会或培训,由党政办根据上级通知开具派差通知;上报资料由党政办统一安排,非紧急情况,由开会或回家人员顺带上报。出差补助按区上有关规定执行,下村补助费按区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 严控租车费。原则上不准任何部门和个人租车,干部因公到区上参加紧急会议确需用车的,由用车人提出用车事由、时间等申请,由党政主要领导签批派车单后方可租车。到村开展工作需租车的(公务员除外),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书记、镇长签批。租车归口党政办负责人调度安排,每月据实核报,其他任何人不得报销租车发票。

4. 严控办公费。凡机关工作人员所用办公用品,须事前报党政办负责人并填写购物申请单,分管党政办领导报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一律由财政所审核购买,交由党政办负责人,申请人员签字领取。凡部门添置大型办公用品,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后,按批示和报销程序办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二) 加强财产管理

1. 实行归口管理。镇财政所负责对所有国有资产和大额用品按规定管理,张贴标识、建立台账,明确用品型号、数量和使用管护责任人。人员调整调动过程中,要及时办理公用财产移交手续,及时变更财产使用管理责任人。凡责任人对公用财产使用管理不善或遗失的,视财产的新旧程度,照价或折旧赔偿。

2. 加强过程管理。镇属国有资产和大件用品实行半年一盘点、年终统一核销。盘点中,对发现因人为损坏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一律由使用人赔偿或者修复;对陈旧性损坏的,报经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党政办组织维修,对无法修复的,由财政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予以核销,并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予以添置。

3. 加强日常管理。办公区域由各自责任人负责,做到人走关灯、空调、电脑,党政办负责公共场所水、电、气等设施开关,杜绝浪费,一经发现,每次处罚现金50元。各办公室每月做好卫生大清除,经常保持清洁整洁,办公桌上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分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对检查出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通报不改正的每次扣50元。

(三)严格财经纪律

1. 严格审批制度。严格坚持财务开支请示报告制度,所有财务开支必须先请示,获准后再开支,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财政支出必须按照“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票据并提出支出建议、镇长审批、书记审核”的程序进行审批,大额开支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 资金管理制度。不管是财政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财政统立账户,归口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另设小金库。财政所一律不准借支,机关工作人员确急需借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后,财政所方可借支并及时催还。

3. 定期报账制度。镇机关干部职工凡出差、下村、租车或因公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内按程序进行报销,过期一律不予报销。

4. 加强账务规范。镇财政所必须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按时登记账务,按月提交会计财务报表,及时送党委书记、镇长,并对财政运行提出意见建议。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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