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子镇关于公厕管理制度
各村(社区):
为了加强我镇公厕管理,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做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厕管理工作由罐子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由罐子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负责管理。
第二条 每位群众应当自觉维护公厕卫生,爱护公厕设施,服从公厕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公厕管理要做到“五有、五无、五净”。
五有即:
1. 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2. 有醒目而规范的男女厕所标志;
3. 有上下水设施,定时冲洗;
4. 有照明设施;
5. 有粉饰美化。
五无即:
1. 无蝇,无蝇蛆活动;
2. 无粪便溢流;
3. 无积水;
4. 无恶臭;
5. 无破烂设施。
五净即:
1. 地面坑位挡板楼梯净;
2. 粪槽尿槽瓷斗净;
3. 墙壁门窗净;
4. 设备房顶净;
5. 四周环境(一米内)净。
第四条 公厕每天保洁次数不得少于两次,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农村公厕保洁制度。
一、公厕使用须知:
1、保持公厕内清洁,便后冲洗。
2、粪便应按规定倾倒在指定的倒粪口。
3、保护公厕周围的绿化和环境卫生。
4、不得在公厕墙壁上乱涂乱划。
5、不得在公厕周围张贴各类广告。
二、公共厕所保洁制度:
1、管理人员每日至少二次对公厕进行冲洗、清扫,并定期清理粪便槽内的尿碱和黄迹。
2、定期做好公厕出渣,遇到堵塞,应及时进行疏通。
3、如遇公厕损坏,及时上报社区居委会,并进行修理。
4、对公厕周围绿化进行日常护理,做好除草驱虫,搞好公厕周围的环境卫生。
5、对违反“公厕使用须知”规定者,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劝阻。
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