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住房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是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工程,2020年以来,全区多次开展住房安全保障挂牌督战和专项检查,特别是2020年9月7日至11日区纪委、区住建局组建专项检查组对26个乡镇和2个街道(明月江、石板)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仍存在危改不彻底、质量不达标、功能不完善、建新未拆旧、危改实施进度慢等问题。为落实保障对象住房安全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确保危改政策落实落地、改造质量全面达标,现就进一步做好危房改造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区脱贫攻坚以来纳入中央、省级补助资金补助范围的危房改造项目和2020年正在实施的危房改造项目。
二、工作内容
排查危房改造对象户的房屋选址是否合理,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面等方面的质量安全情况,及时整改排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对象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一)C级危房维修加固:重点排查是否对房屋危险部位完全彻底改造,是否设置独立的卫生厨房、独立的卫生厕所等。
(二)D级危房拆除重建:重点排查选址是否符合三避让七禁止原则,是否满足抗震设防要求,是否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分区,水电安装是否到位,建新是否已拆旧,建新是否仍住旧,是否超面积建设等。
(三)政策执行精准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实施C级危改享受D级补助,是否存在非危房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四)佐证资料完善方面:重点排查租房、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佐证资料是否完备。
(五)危房改造进度方面:重点排查2020年度实施的危房改造是否能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10月底前完工、其他三类重点户和非四类重点户12月底前完工的要求完成改造任务。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自查(2020年10月15日前)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明确的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相关标准,针对重点排查的内容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
(二)同步开展整改(2020年11月15日前)
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落实整改责任人,边查边改,并于11月10日前将问题整改台账(附件)报区住建局。
(三)认真开展督查(2020年11月30日前)
由区住建局牵头,联合区纪委监委、区脱贫办成立督查组,对全区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排查整改责任到人、具体到事,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确保问题全部排查到位、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三)严格追究责任。对此次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存在问题未被发现或发现的问题未能按要求限时整改到位的,或农村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无保障且造成严重影响的,区纪委监委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达川区 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