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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个优先”“四个转变”打造政务服务环境“新颜值”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1-08-10    点击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四个优先”,推动“四个转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政务服务环境“新颜值”。截至目前,共修改完善各项制度15篇,召开专题宣传培训会25场,现场宣讲6500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600余次,拆除违法建设8500余平方米,处罚款180余万元。

(一)坚持制度保障优先,推动“权责不一”向“权责统一”转变。严格按照《2019年行政权力清单》梳理执法权力,编制形成172条“责任清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办案制度》《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实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一巡多查”执法检查制度,逐步厘清业务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职能职责,为创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坚持规范执法优先,推动“职权分散”向“相对集中”转变。全面推行综合巡查“一条线”模式,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个执法事项综合检查,坚持执法方式“刚柔并济”,把握好“严格”与“审慎”尺度,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注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力求实现案件的无缝对接。

(三)坚持办案质量优先,推动“粗放执法”向“精细执法”转变。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主体、依据、内容三合法,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制定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集中学习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不定期组织执法案卷内部评查,制作意见反馈,并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整理入卷归档,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水准。

(四)坚持能力提升优先,推动“参差不齐”向“高效专业”转变。结合实际开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着力培养理论通、技术精、擅执法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坚持推进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行政执法宣传工作,让百姓懂法、守法,依法办事,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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