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就业局多措并举确保失业保险金应发尽发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达川区就业局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多举措扎实推进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失业保险金无障碍申领,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证明材料应减尽减。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再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求职登记证明等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只需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确保了失业保险金申领简便、快捷、通畅。
附加义务全面清理。全面取消失业保险金原60日内申领期限限制。不再增加失业人员义务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不停发失业保险待遇;不再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再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实现了全面取消附加义务。
大龄失业人员延期发放。从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同时按照规定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一窗办结。设立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办理窗口,确保涉及事项“一窗办结”,让失业人员少跑路;同时畅通网上申请,参保失业人员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实现“一次不用跑”,保障了失业人员“线上线下”无障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今年1至10月,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155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157.02万元,为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913人次,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42.19万元,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1163人次,累计发放金额21.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