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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返)达人员防疫六须知

来源:奋进达川     发布日期:2022-10-18    点击数:

(一)从达州市外来(返)达人员,须提前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对拒不履行报备义务,引发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从有本土疫情地区来(返)达人员,须根据属地防疫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对拒不落实属地管控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从达州市外来(返)达人员须配合属地查验行程卡,对故意瞒报、谎报行程信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省外或省内市外有本土疫情地方来(返)达人员要严格执行“入达即检”,对不执行“入达即检”,或不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冒用他人信息或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外地来(返)达人员需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如拒不配合隔离管控措施,或在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期间违规外出参加各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家庭成员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协助外地来(返)达人员报备,对知而不报、隐瞒不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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