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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第075号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B)

来源:达川区经信局     发布日期:2022-08-03    点击数:

​达川经信函〔202285

余林芯代表:

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第075关于提倡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建议,接到075号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等相关指南部门一起到南城主次干道,人口密集社区等实地调查。目前电动摩托车充电桩已基本满足需求,电动汽车充电桩目前偏少,结合各部门就新能源充电桩规划发展意见。现将情况汇报回复如下:

1.目前市及以上新能源充电桩的发展规划、设计职能职责属于区发改局,建议区发改局牵头全区新能源充电桩统一规划、设计、布局发展,避免无序发展。

2.区交通局将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会同区财政、商务等部门制定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有关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引导交通运输企业购置投放新能源汽车从事旅客、货物等运营服务。

3.截至20226月底,我区公共机构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为24个,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严重不足。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达川区实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审批更新公务用车时将优先审批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新建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汽车停车位不低于20%,既有停车场新建至少1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力争快充比例不低于30%,紧盯2025年既有停车场专属新能源汽车停车位不低于20%的目标。

4.今年,我区年初预留安排了200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给予服务企业奖补支持,下一步将新能源汽车采购补贴纳入支持范围,让购车者享受补贴,同时根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给予财政补助资金支持。

5.今后督促辖区供电企业对充电桩接入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对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加大排查治理,确保充电场地人身设备安全。感谢您对我区提倡使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桩不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区经信局联系。

 

 

               达州市达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727

    (承办股室及电话:电力信息产业股   杨祚华   0818-512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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