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和《达州市达川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修订)》
《达州市达川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
2022年7月11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州市达川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达川区应急管理体系及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已有较大调整,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1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1〕121号)文件精神,达川区气象局牵头对原《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在修订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责任。结合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实际情况,参照《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达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后,通过了区政府办公室的司法审核,予以印发。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三)《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四)《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
(五)《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
(六)《达州市达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七)《达州市达川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
三、修订过程
(一)3月中下旬,区气象局组织专人,对《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
(二)4月11日,达川区气象局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征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达川气函〔2022〕5号)修改意见。
(三)5月9日,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四)政府审定。7月上旬上报区政府,由于不涉及重大职能调整,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后印发执行。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将“1总则 1.1 编制目的”“加强地震应急协调处置,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修改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对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达川区抗震救灾工作机制,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达川区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二)将“1总则 1.4 工作原则”分为“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研判、高效应对”“多级联动、广泛参与”四个标题。
(三)根据专家建议,在“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中增加了指挥长、副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四)在“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3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增加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五)对“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4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成员组成及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增加了“综合协调组”“群众安置组”“要素供应保障组”。
(六)在“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中增加“2.5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内容。
(七)将原《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3 预警和预防机制”改为“3响应机制”
(八)将原《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4 应急响应”的内容改为“4 应急启动”分“4.1 一级响应”、“4.2 二级响应”、“4.3 三级响应”并就“启动应急”、“指挥与部署”、“应急处置措施”内容进行了明确。
(九)将原《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5 后期处置”、“6 保障措施”、“7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修改为“5 应急结束”、“6 恢复重建”、“7 应急保障”。
(十)增加了“8 预案管理”。
(十一)删除了“9 附录(达州市达川区地震应急预案流程图)”。
五、解读机关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达州市达川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
2022年7月11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州市达川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气象灾害在数量和强度上有增多增强的趋势,对达川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1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1〕121号)文件精神,达川区气象局依据达川区实际和机构改革后的各部门职能,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后,通过了区政府办公室的司法审核,予以印发。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三)《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四)《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五)《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六)《达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三、修订过程
(一)3月中下旬,区气象局组织专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
(二)4月11日,达川区气象局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征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达川气函〔2022〕5号)修改意见。
(三)5月9日,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四)政府审定。7月上旬上报区政府,由于不涉及重大职能调整,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后印发执行。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根据专家建议,在原《气象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 1.4 工作原则”中增加“监测预警、强化防御”内容。
(二)在“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组成”中增加“应对气象灾害实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领导负责制。”;将“区应对气象灾害领导小组”改为“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三)在“5 应急处置 5.2 响应启动”中增加“经指挥部研究,指挥长或受指挥长委托的副指挥长宣布启动应急响应指令。指挥部办公室需将预警信息以专报的形式发送到各成员单位”。
(四)在“5 应急处置 5.4 分灾种响应”中增加了应急管理部门职能职责。调整了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等部门职责。
(五)在“6 恢复与重建 6.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中增加“发生特别重大灾害,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区人民政府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争取省、市财政给予支持;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
(六)根据专家建议,增加了“7 应急保障”内容。
(七)在“8 预案管理”中增加了“加强气象灾害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每2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八)根据专家建议,将原《气象灾害应急预案》“8 附则 8.1 奖励 8.2 责任追究”内容纳入“8 预案管理”中。
(九)将原《气象灾害应急预案》“8 附则 8.3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改为“9 附则(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增加标准依据:“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依据《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第 237 号令)确定,将根据最新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及时更新。”
(十)在“9 附则(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中增加了“雷电”“霾”灾害预警,对部分气象灾害预警标准进行了细化。
五、解读机关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