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政策解读
2022年1月12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发布了《达川区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 以下简称《命令》)。现将《命令》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命令》的必要性
为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依法依规落实责任,加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我区实际,制定了《命令》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森林防火条例》
(三)《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防火期和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为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了森林防火区。全区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 50 米区域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国有林、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其相邻林区、城市周边林区为森林高火险区。
(三)严格四个一律”。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吸烟等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从火源管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各防火责任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如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火车、机动车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扑救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五)明确了各有关单位责任。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林区毗邻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解读机关
达州市达川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