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提案议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

达州市达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达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第15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函(B)

来源:达川区经信局     发布日期:2021-12-23    点击数:

​  达川经信函〔2021144

黎小云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共筑农村用电安全防护网的建议”(达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第156号)收悉后,我局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经我局落实,现答复如下:

  1.辖区供电公司将积极沟通属地政府,积极宣传产权分界问题,推广末级漏保,由用户购买漏电保护器,供电公司负责免费安装,安装后,需加强日常运行维护、定期试跳,若漏电保护器损坏,可由用户购买后联系我公司进行更换,不能擅自解除、退出运行,切实把好防触电第一关。

  2.当地政府及供电企业要加强农村用电安全宣传,一是通过村社微信、QQ群等传播平台和群众护线员广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用电知识等宣传活动。二是利用赶场、村社喇叭、留守学生之家、发放安全用电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风险辨识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三是在辖区供电公司各供电所营业厅LED屏上滚动播放安全用电常识、报修电话等,广泛宣传安全用电。

  3.在推进农村供电安全治理方面,各供电公司呼吁供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发挥主导和监督作用,供电公司层面作好权责范围内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农村用户要作好自己权产范围内线路运行和维护的事情,各方形成合力共保农电安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电力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区关于共筑农村用电安全防护网工作开展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区经信局联系。

  达州市达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1223

  (承办股室及电话:电力股杨祚华0818-5123202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