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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0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达川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13    点击数:

  达川民函〔2021〕241号

区委宣传部:

  现将潘传柏等委员在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促进乡风文明的建议》(第200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围绕乡风文明建设,我局从加强和完善村(社区)治理方面着手,引导村(社区)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作用。一是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全区各村(社区)自2018年起建立了红白理事会,结合实际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对办理事由、酒席桌数、餐费标准、群众随礼、宴席申报等作出具体规定,引导群众共同遵守,逐步形成节俭办理红白喜事的良好风气。二是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作用,引导完善自治制度。2019年,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助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通知》(达川组通〔2019〕66号),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各地对规范日常行为、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方面进行约定,致力改善不良的观念、行为和习俗,推进移风易俗。在今年3月份村(社区)统一换届后,指导各村(社区)集中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制定具体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建立“红黑榜”、“积分制”,提升执行的有效性。

  下一步,将持续规范红白理事会组织建设,完善红白理事会制度建设,把治理不文明节俭办理红白喜事作为长期工作任务抓好抓实。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引导广大群众相互监督,共同遵守,促进村(社区)治理有效。

  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13日

  (联系人:何亚萍 联系电话:512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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