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达川区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8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现将鲁登攀委员在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起点规划城市体育设施的建议》(第182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自达川区规委会成立以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已加入规委会的成员单位,并参加会议。
二、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时,充分整合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街头绿地等空间资源,增设文化体育设施。同时在城市新区,文化体育设施配置将严格按照总规、控规、《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等执行。在审查城乡建设规划方案时,文化体育设施的配置也是重点审查内容之一。建议贵局将增设文化体育设施纳入十四五专项规划中。
达州市达川区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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