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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 *** 写信时间 202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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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15303 信件类别 咨询
信件主题 百节商贸中心小区物业管理费和房屋大修资金需要监管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百节商贸中心小区业主,李洪杰(身份证号:513001197404270658,电话:15882923657),B幢14楼10号业主。柏坤(身份证号:513021196909110976,电话:13072879170),在成都工作,B幢6楼05号业主。周菊(身份证号:513021196708152504,电话:17208181338)A栋1楼1-7号业主。唐波(身份证号:513021198512071138,电话:13159211372),B栋14楼7号业主。杨长平(身份证号:513021197804170870,电话:15916935996),B栋7楼8号业主。我们实名向您反映如下问题:
    我们购买房屋时,交了大修资金。小区目前没有有业主委员会,房屋大修资金不知在何处?(据说在开发商手上)也不知有多少钱?今天物业管理负责人召集在家老人开了一个小会,说要动用房屋大修基金修整商贸中心里面的路,在外打工的业主基本不同意。我们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过问一下,希望百节镇政府协助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管我们的物业管理费和房屋大修资金使用。
  希望领导重视处理。万分感谢!

部门回复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关于区长信箱15238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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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柏先生:
您好!您通过区长信箱反映的“百节商贸中心小区物业管理费和房屋大修资金需要监管”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要求百节镇人民政府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监管物业管理费和房屋大修资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百节镇商贸中心大修资金保管在开发商手中,前期使用大修资金由百节商贸中心业委会打报告,超过半数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交给开发商,开发商下拨资金。
2025年5月9日,区房管局工作人员组织业主委员会主任、小区业主代表及百节镇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会上业委会主任出示了大修资金使用明细,业主代表要求将剩下的大修资金交由业委会保管,开发商表示愿意配合业委会工作。同时,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也明确了大修资金可用于修建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但需超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处理意见
(一)关于维修小区道路使用大修基金的问题。我镇已告知百节商贸中心业委会动用大修资金前要与房屋业主联系,若业主未在家需通过电话沟通,保障小区业主权益。
(二)关于监管大修资金和物业管理费的问题。2025年5月9日,专题会上我镇已建议大修资金由百节商贸中心业委会保管,百节社区监章,并建议百节商贸中心业委会尽快与开发商协商落实,满足小区业主的合理诉求。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祝您生活快乐!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