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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 *** 写信时间 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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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14698 信件类别
信件主题 遗留不动产权证办理
信件内容

尊敬的区长及区长信箱办:
我们是三里坪街道四合社区‘山水人家’院内第三、四幢楼底楼部份购房户,在2012年底购买了‘达县南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山水人家’第三、四幢楼底楼部份处置房屋,该两幢房屋底楼规划用途为商用。购买时开发商只给我们签了手工版合同,答应尽快办两证,但至今已过了10余年开发商仍然没有为我们办证,且合同也没有进行备案。
我们按照该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去找开发商,结果是一无所获,查无此司,原座机电话已被拆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系统查询,该司营业执照因多年没有进行年检和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已被拆销,经查该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早已自行废止,经询问原经办人员得知该公司已多年没有开展新业务,企业已被社会淘汰且资不抵债已破产了,相关人员也天各一方自谋出路去了,办证只有自行解决了。于是我们请原经办人员向该司索要第三、四幢楼的‘房产证’大证原件和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准备自已去找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可原经办人员却说,该项目第一、二、五、六、七、八幢的‘房产证’大证原件由于所属楼幢的分户证已办理完毕已交回达县房屋管理局已注销了,只有第三、四幢楼还有部份房屋没有办理完分户证,为了安全所以就把第三、四幢楼的‘房产证’大证原件和该项目尚未分割完的‘土地使用权证’大证原件均已交由原达县房屋管理局相关科室保管了。
为此,我们有以下几方面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与支持和指导:
一、我们需要为所购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请确认该项目第三、四幢楼的‘房产证’大证原件和该项目尚未分割完的‘土地使用权证’大证原件是否如该项目原经办人员所说已交由原达县房屋管理局相关科室保管了。
三、我们作为购买方是否可以凭相关证件到不动产中心查询所购房屋是否被查封、冻结、抵押、或其他限制?
四、我们现在若办理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需要按什么程序进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原手工版合同是否需要先备案,若需备案还需提供什么资料?
五、该项目原经办人员说该项目已完成了税务清算,因此我们这些剩余购房户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按什么税基申报缴纳?
敬请相关部门或机构为我们提供支持、指导、帮助,为民排忧解难!谢谢!
此致
                        购房户代表:梁朝伟岸
2023年10月21日

部门回复 梁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山水人家房产大证已交由原达县房屋管理局相关科室保管”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局于2018年9月5日已将山水人家房产大证原件(证号:A037424、A037420、A037423、A037425、A037418、A037422、A037419、A037421)、契税表、备案统计表及花名册移交至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经办单位:区房管局,经办人:何汶霞,联系电话:0818-2656737。


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