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区长信箱 > 信件详情
公众参与
信件办理情况统计
今日来信: 0
本周办结: 0
本月办结:0
本季度办结:0
在办数:0
有效数: 0
办结数: 0
信件总数:0
信件查询
查询编号:    查询密码:
  • 查询
  • 关闭
信件详情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2022-09-20
联系地址 **** 手机号码 *********
信件编号 14535 信件类别 请求
信件主题 关于达川区原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安置问题的请求
信件内容

尊敬的唐区长:您好!
    我是原达县财政局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达县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式员工、聘用干部、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世超。1999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布暑,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脱钩改制,我们当时也不知财政局居于何种原因,在改制会上向员工宣讲的原话是“这次改制是明改暗不改,换汤不换药、人事关系仍保留在财政局不变”,于是造成了改制不彻底,才导致了遗留到现在、久拖不决的员工安置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与党政机关脱钩改制是全国大势所趋,当时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条件是要有5名中国注册会计师,而当时的会计师事务所却只有4名注册会计师,其中我和吴明泽2名是正式员工,另2名王淳国和廖春林是临时工,不符合成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条件,于是我被迫外出自谋职业。期间多次要求历届财政局领导按国家规定政策对本人予以安置,直到2013年区财政局才提出了安置方案,本人也签字同意了。可直到现在还是了无音讯,区局对我们不闻不问,就这样一直拖着,这期间我多次催问均无果。
    我于1980年参加工作,为国家辛勤工作了几十年,曾经也是多次受过政府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现在快到法定退休年龄了,我现在只能相信区政府领导勤政爱民,真正关心群众疾苦。故只好向区政府请求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我的安置问题。不胜感激!

附件:1、达川区财政局解决员工安置费请示
      2、人事关系财政局保留文件
      3、省政府改制文件
      4、省财政厅改制文件

信箱转办 已转单位办理.
部门回复 尊敬的李世超先生:
您好!您通过区长信箱反映的“关于达川区原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安置问题的请求”问题已收悉,经达川区财政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经核实,您反映的区财政局对达县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的员工安置问题久拖不决的情况不属实。
2.根据财政部财会协字(1998)23号、财办字(1998)45号和财协字(1999)37号《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川办发(1999)45号以及财政部财管字(1998)127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中产权界定与资产处置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达县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进行脱钩改制,注销原所后,按照规定,达县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资产清理,1999年11月达县财政局与达县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达县会计师事务所资产处置协议》,协议中第二条明确了“其安置费的标准根据每人每月工龄100元计算”,第六条明确了“有自愿下岗自谋职业,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事关系者,其安置费发给个人。”
3.达县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由王淳国等5名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了四川大家会计师事务所,达县会计师事务所职工安置费已于1999年划转到四川大家会计师事务所。
4.按照每人每月工龄100元的标准,根据工龄测算出您的个人安置费为22600元,该笔安置费仍留存在四川大家会计师事务所,建议您可前往四川大家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