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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 *** 写信时间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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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14480 信件类别
信件主题 中迪·花溪樾4栋的业主,希望政府能保障我的正当权益,有一个公正公平的解决办法
信件内容

区长,您好!
  我是中迪·花溪樾4栋的业主,在接房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无法通过协商得到解决,又找不到其他的途径解决这件事,特向您求助,希望政府能保障我的正当权益,有一个公正公平的解决办法,其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0月26日我收到售楼部的微信通知2021年11月3日到小区接房,接房当天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如:卫生间天花板开裂漏水严重、混凝土地面开裂等),我以书面的形式并将发现的问题提交物业,物业人员告知会转交开发商督促其整改。因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交付条件,当天没有完成接房。之后我多次到房屋及物业处了解整改情况并反映问题,但均未得到明确的整改情况也从未接收到任何整改完成的通知。目前,卫生间混凝土天花板仍有开裂的情况但因楼上的业主已装修完成无漏水情况,房屋又出现新的问题(楼下的业主将空调孔打在我这层的空调位的外墙上,空调管露出导致无法安装空调外机,物业服务人员不尽心拖延,反而一再告诉我这不是质量问题反映了也没用)。
  现我着急装修入住,不再提房屋目前仍存在质量问题,在2022年6月19日接房时却被告知物业费要以通知接房的时间起算,我认为物业费计算方法不合理,应从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起算,隧与物业服务人员沟通但达不成共识,物业中心的服务人员让我与物业的管理人员(一位姓南的先生)沟通,该管理人员态度恶劣拒绝沟通,并以“不按照我的要求缴物业费你可以不接房”等言语威胁,因而又未能接房。
  我用上所有的积蓄加上按揭贷款买上这套首套房,本是件开心的事,没想到发生这么多糟心的事情。我的诉求有三,一是希望尽快接房入住,二是物业费的收取要合理,三是有关单位加大对物业的监督检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盼复!!!谢谢!!!

县长批示 与来电人联系,市民想解决物业费收取问题 
部门回复       经过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反映楼下业主空调外机孔位占到楼上空调外机位置的问题。
    我们已责成物业公司到现场确认,是否占用楼上位置,如反映问题属实,物业公司将与你及楼下业主联系,双方沟通协商解决。
    二、反映从接房之日起缴纳物业费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你反映的问题与开放商及物业公司存在一定争议,鉴于该特殊情况,可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功,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达川区杨柳街道办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