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
信件办理情况统计
今日来信: 0 件
本周办结: 0 件
本月办结:0 件
本季度办结:0 件
在办数:0 件
有效数: 0 件
办结数: 0 件
信件总数:0 件
信件查询
信件详情
写信人 | *** | 写信时间 | 2022-02-22 |
联系地址 | **** | 手机号码 | ********* |
信件编号 | 14422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咨询磴子河承包养鱼 | ||
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达川区石梯镇磴子河是不是承包给私人养鱼了?像这种自然河流私人能够承包吗?现在是否为禁鱼区域?我们自小生活在该河流域,有时偶尔回家去钓鱼还会被不知名人员驱赶,说此河是他们承包了的,鱼是他们放的。那河里自然生长的鱼类岂不是也由他们自由捕捞? |
||
信箱转办 | 已转单位办理。 | ||
部门回复 |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区长信箱第14422号来信的回复 周先生: 你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3月8日,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到管村镇、石梯镇政府进行调查,走访了磴子河附近群众及村组干部,查看了磴子河水域状况。 经查:石梯镇磴子河实为固家河,是达川区石梯镇和管村镇共管河段,属巴河达川区段一级支流。根据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有关规定,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等8部门颁布了禁渔通告:巴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渔,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包括磴子河水域)进行承包养鱼。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天然水域禁渔期,禁渔期禁止生产性捕捞和游钓(包括垂钓),其余时间可以允许一人一竿一钩进行娱乐性垂钓。凡在此河段进行捕捞、非法垂钓均属违法行为,都将依法严惩。 保护天然渔业资源是你我的共同责任,如遇各种违法捕捞和违规垂钓,欢迎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818-8156110。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8日 回复单位: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回 复 人:田洪承 联系电话:18381992225 |